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科技部门、发改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1〕59号),加快培育一批增长速度快、业态模式新、创新能力强的“三高”市场主体,决定建立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郑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纳入在地统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的各类企业,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市重点监测工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3.2020年度营业收入(产值)增长达到20%以上或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上”企业。
企业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近3年发生过重大失信行为的;
2.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企业认定”,找到“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申报”政策并点击立即申请,按照申报要求提交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均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下载信用承诺书模板,签署后上传扫描版,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二)满足条件1的企业须提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三)满足条件3的企业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行业要求,提供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2020年《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工业企业还应提供2020年《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报表截图(B104-4表),其他行业企业应提供战略性新兴产品(服务)营收增长专项审计报告。
其中,年营业收入(产值)增长达标的企业,还需提供2019、2020年度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报表截图(B103-1/2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扫描件;纳税达标的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完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印章)扫描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二)各区县(市)工信、科技、发改部门应按照产业培育重大专项月度综合督查评比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三高”企业培育,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培育库。
(三)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联合同级科技、发改部门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初审,市工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进行审核,择优认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咨询方式。
市工信局运行办 67185459
市科技局高技术产业处 67176525
市发改委生活性服务业处 67176020
2021年11月12日